欢迎进入连云港赐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官网!
新闻中心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:首页 - 新闻中心

全国多地物业管理条例相继出台、修订或征求意见

发布:ywfcgyl 浏览:927次

  电梯坏了没人修、违法搭建无人管、消防通道被占用……日常生活中,人们经常因为小区的物业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而烦恼。为打通“堵点”,全国多地物业管理条例近期陆续出台、修订或征求意见。

  地方立法为规范物业管理提供了有力保障,为破解物业“顽疾”开出了法治良方。同时,物业管理不仅关乎小区内部,更是群众自治的体现、是社会治理的重要内容。社会各方应共同努力,在解决问题时也须多一分理解与宽容。

  全国多地物业管理条例相继出台、修订或征求意见

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雉城街道推行“红色自治”,成立党员志愿队,分片区、网格化开展公共物业管理。图为4月3日,队员对水木花都社区内的游乐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排查。谭云俸摄(人民视觉)

  物业纠纷五花八门

  “自从成立了业委会,小区就变了个样儿!”北京市朝阳区望京利泽西园一区业委会副主任陈寒松对记者说。谈起之前的日子,她皱起了眉头。“老物业公司内部出了问题,服务越来越糟糕。业主们对此不满意,便不交物业费,于是恶性循环就开始了。起初他们还提供部分服务,但到后来什么都不做了,也不退出。小区电梯和管道等设施设备老化、垃圾乱堆、治安问题随之而来。”

  2016年8月,在街道办、社区的协助下,望京利泽西园一区克服重重困难成立了业委会。业主们有了重选物业公司的机会。“现在小区里不仅有人清理垃圾、搞了绿化,还更换了老旧的公共设施,安装了电子监控。我们正商量着如何管好小区车辆。只要大家一起使劲,小区的明天会更好!”陈寒松说。

  实际上,并非所有小区都有业委会。业委会成立难、覆盖率低是当前制约我国物业管理水平提升的短板之一。以北京市为例,数据显示,北京现有10213个住宅小区,其中仅有1216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。

  专项维修资金怎么用?车位车库如何分?出现私拉电线、制造噪音、违规饲养动物和出租房屋、悬挂物脱落、高空抛物等情形谁来管?各种“操心事”“烦心事”困扰着广大群众。围绕物业费、物业服务合同的纠纷在日常生活中更是五花八门、屡见不鲜。

  “我家屋顶漏水了,房屋质量不合格,拒交物业费”“我买了房子,但没装修没入住,没有享受物业服务,为啥要交物业费?”一提及部分公司不合格的物业服务,业主们常常愤愤不平。不可否认,面对一些不合理诉求,物业公司往往也是有苦难言。

  “这个案例令我印象深刻,从中可体会到解决物管难题绝非易事。”安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包华告诉记者,一个开发商及其下属物业公司与业主们发生矛盾,业主们通过召开业主大会选聘了新的物业公司。但从2015年至今,围绕物业管理权又产生了多起诉讼,不仅有民事诉讼,还包括行政诉讼。即便政府、法院作出了一系列指导意见和判决,但现状并未得到根本改善。

  物业管理难,究竟为何?在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王丛虎看来,原因是多方面的。物业公司水平参差不齐、一些公司服务质量差是引发矛盾的重要原因。部分职能部门“不作为”“乱作为”在某种程度上激化了矛盾,再加上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缺乏信任与有效沟通,相互猜疑在所难免。

  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法务部主任刘立华认为,不少业主参与小区自治的积极性不高。在实践中,对已成立的业主组织缺乏有效监督,业委会成员以权谋私的事例时有发生。